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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大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

GBA Review 大湾区评论 2022-03-21

导读 · 2021.10.22

本文是学习贯彻经济特区建设“十条宝贵经验”系列理论文章之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代行院长、全球与当代中国高等研究院院长郑永年教授从粤港澳大湾区的视角切入,为我们解读了“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深刻内涵,并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五个“历史性跨越”充分肯定了深圳四十年来的成就,并用十个“必须”总结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对深圳、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未来发展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我们必须珍惜和长期坚持的。其中第九条经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相互促进。“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速了港澳与内地的融合,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实践内容,也加深了人们对于“一国两制”的认识。


对“一国两制”的透彻理解是关键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关键是对于“一国两制”的理解要透彻。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国两制”的基本内涵,即在“一个中国”(即“一国”)前提下的“两制”;也就是说,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这个前提下,它们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从多个方面深入阐述了如何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央对香港拥有主权和全面管治权,纠正了一些关于“一国两制”以及基本法的模糊、片面的认识和理解。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作报告时指出,“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一国两制”科学内涵的阐释不断深化,明确了“一国两制”是“一国”之内的“两制”,“一国”和“两制”不是对等的关系,“一国”是“两制”的基础,“两制”的实践必须在“一国”的前提下开展


图源:网络


因此,我们对于“一国两制”的理解,不能有那种井水不犯河水的想法,不能把内地与港澳看成是两条平行线,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最终需要融合发展。香港和澳门对内地的经济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早期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随着内地的快速发展,现在港澳地区和内地具有各自的优势,内地既要服务和帮助香港、澳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繁荣稳定,也要继续学习和利用港澳地区成熟的制度,这样才能实现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互相促进”的目标。


粤港澳大湾区是内外循环的结合点


内地和港澳的融合既是“内循环”所需,更是“外循环”所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抓手,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三大经济区域当仁不让,而大湾区又处在内外循环结合点这样的关键位置。与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相比,粤港澳大湾区面临的挑战更多,比如三个独立关税区和不同法律制度的共存。不过这也是优势,意味着大湾区可以吸收不同制度的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是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融合发展的最重要的发力点。我们要以推动大湾区深度融合为抓手,与时俱进地推进“一国两制”的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的最大特点就是区内有两种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三种货币、三个独立的关税区,这是世界上另外三大湾区(即纽约、旧金山、东京三大湾区)所不具备的。而不同体制之间的互动可以产生“化学反应”,最终导向制度创新。大湾区的11个城市有着很好的劳动分工: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深圳是科技创新中心,广州是全球商贸中心,东莞等地是制造业中心。这种明确的劳动分工,对于经济发展非常有利。所以,大湾区的特点不仅是规模大,而且还在于其内部丰富的多样性以及明确的劳动分工。从促进内循环的角度来说,大湾区不仅要联动区内的11个城市,还要向外辐射、扩散,向南要辐射到海南,向北要辐射到台湾和福建。从促进外循环的角度来说,需要更充分地发挥好香港和澳门的优势。要正确认识双循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绝对不是不要国际大循环。中国坚定奉行对外开放政策,建设好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彰显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融合发展需要规则


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过程中,既要重视打通物理意义上的交通道路,也要重视规则的衔接和统一,争取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更多实现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融合需要规则。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解放思想,可以把香港在很多方面的成熟和合理的规则作为我们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当然,这不是说要把香港的规则机械地、全盘照抄式地变成大湾区的规则,我们可以根据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而且香港有很多具体领域的规则,其实是可以为我们所用的。例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们没必要辛辛苦苦从零开始搞一套粤港澳大湾区的新制度,可以参考借鉴香港现有的规则体系。在这方面,我们迈的步子可以再大一点、再快一点。粤港澳大湾区现在最大的弱项就是规则不对接、不统一,且不要说内地城市与香港和澳门的规则不一致,就是珠三角的9个城市,其投资和贸易的很多规则也各不相同。这种不统一带来的后果就是,尽管我们的市场很大,但是仍然缺乏国际市场的话语权。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不仅是广东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这是因为中国发展到现在这一阶段,要实现继续增长就需要一些更大的发展平台。要想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平台,粤港澳大湾区欠缺的主要是“软件”,例如吸引全球最优秀人才的软环境等等。关键在于,我们还没有一套对内统一、对外被广泛接受使用的规则、标准。我们现在谈大湾区建设,经常停留在初步意义上,比较注重物质意义层面的发展,例如交通上的互联互通,尽管这些都很重要,但还远远不够。


粤港澳大湾区最重要的融合应该是在规则和标准方面的统一。欧盟为什么强大,主要就在于有一套统一的规则。欧盟的形成过程,先是每个主权国家内部的规则完成统一,然后走向超国家的主权——欧盟的规则。欧盟在方方面面都有成熟的规则。虽然欧盟没有特别大的互联网公司,但却拥有统一的互联网规则。所以,粤港澳大湾区最亟须做的事情就是统一规则,没有规则就没有话语权,就没有软实力,就会被西方大公司各个击破、分割包围。统一规则其实也没有那么难。欧盟20多个成员国都能制定一套统一的规则,我们粤港澳大湾区应该也能做到。粤港澳大湾区有着欧盟所不具备的优势,欧盟没有很强大的协调机构,而大湾区可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下做得更好。


新的全球化发展,需要制度的现代化,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同样也需要现代化的制度,而且制度改革创新,关键要从“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之下,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融合更有利于内地规则和香港、澳门业已国际化了的规则之间的对接;并且不同规则互动所产生的“化学反应”会催使新制度、新规则的产生。简单地说,粤港澳规则的对接和创新,会大大缩小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在规则制定能力上的差距,缩短中国规则国际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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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促进大湾区深度融合中应积极有为,发挥其作为“核心引擎”的驱动作用。深圳是科创和制造业中心,香港是金融服务业中心,下一阶段两地应该互补优势,互促发展。前海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外出考察的第一站。习近平总书记寄望前海“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成为粤港合作、深港合作的新平台”。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前海的发展目标绝不只是一个简单地追求经济增量的开发区。前海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肩负包括制度创新、发挥改革开放引领作用、催化深港融合在内的特殊使命。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是双循环时代重要的桥梁和平台,前海要充分运用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不断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后简称《方案》),为前海的发展释放新的制度红利。前海本轮扩区绝不只是简单的地理空间的拓展。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此次机遇,促进香港与内地的合作迈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共同推动发展。《方案》指出“开发建设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香港与深圳相互合作与借鉴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化学反应”,形成制度创新。香港在国际仲裁、法律服务、金融服务、医疗等方面先进的规则与经验可以应用到前海,进而推进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推动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形成更为开放的经济体制。在前海建设过程中,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从而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建设的同时率先实现制度性开放,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编辑:GBA Review 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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